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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集团解读《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23-02-06 00:00

​1 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 号)、《广东省打好污染攻防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要求,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沙河、东江流域的饮用水安全,2020 年 5 月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同意,7 月 27 日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公示,8 月 11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意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等单位共同承担《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任务(粤市监标准〔2020〕463 号)。

1.2 工作过程

(1) 标准前期准备工作

2019年4月,为解决沙河流域水质超标问题,改善沙河流域的水环境质量, 从污染排放控制出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与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标准编制组进行会谈,就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作用,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讨论。会议初步决定以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下称华南所)、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牵头组成标准调研组,并制定了标准编制计划。

2019年5月6~10日,为对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的支持下,华南所相关人员赴惠州市博罗县调研了纺织染整、电镀、制浆造纸与制革的生产与水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2019年6~8月,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大量的文献调研工作。在政策法规方面, 对国家及我省流域管理及污染整治的相关环保政策开展了研究,分析了新形势下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需求;在污染物特征方面,开展了纺织染整、电镀、制浆造纸、制革4个重点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特征、控制技术的文献调研;在标准限值制定方面,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在行业发展方面,收集4个重点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概况,系统收集行业产能规模、原料、工艺、污染治理、污染排放等情况。

2019年9月5~6日,标准编制组与4个重点行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了现场座谈交流,围绕工艺流程、原辅材料消耗、污染物控制措施及处理效果、污染治理成本、存在的环境问题等进行探讨,初步了解了当地4个重点行业当前的污染防治工艺技术水平,对部分典型企业的水污染物进行现场监测。

2019年10~11月,开展流域污染物排放数据分析。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企业的配合下,编制组收集了数十家不同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结合问卷调查收集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对典型企业水污染物生产和排放特点进行了系统分析,统计分析污染物达标情况, 识别不达标企业的主要影响因素。

2019年12月~2020年2月,编制组对2018年沙河流域支流及干流年常规监测数据、沙河流域118家涉水重污染企业排污统计数据、沙河流域污水厂进出水及排污口采样检测结果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前期调研收集到的涵盖各种重点行业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及设施、治污工艺及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等基本信息进行汇总整理。

(2)标准文本编制

2020年3月,组织行业污染治理专家和标准制订专家等相关专家进行研讨和综合分析后,确定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编制完成广东省《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讨论稿)》。

2020年4月,赴惠州市博罗县,对部分自行提标改造的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补充调研,对排放限值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进行实地验证,再次听取当地企业代表对标准制定的意见建议。

(3)标准立项

2020年4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0年上半年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0〕240 号),征集省级地方标准编制计划。同年5月标准编制组完成了标准编制计划申报材料编制,经省生态环境厅同意后报送省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编制计划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计划纳入2020年批立项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公示名单。2020年8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将《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任务纳入2020年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同月编制组对沙河流域其他工业企业进行补充调研。

2020年9月,编制组整理立项期间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情况,并对《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讨论稿)》正文及其编制说明进行更新。

2020年10月,华南所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就《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设置、相关行业企业排放限值的提标改造或清洁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与经济等问题,与沙河流域相关企业展开讨论,并开设信息收集渠道,听取企业对标准制定的建议。

2020年11月~2021年1月,编制组就企业发表的意见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并形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正文及编制说明。1月13日组织召开第二次专家咨询会,并依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2 流域概况

2.1 地理位置

沙河集水区域均属博罗县境内,流域范围涵盖横河、湖镇、柏塘、长宁、龙华、园洲、福田、石湾8个镇和罗浮山管委会,流域面积1031.27 km2。沙河发源于罗浮山北部的大小源坑,经博罗横河、湖镇、龙华、龙溪、长宁、九潭、石湾等地流入东江,全长89 km。博罗县是惠州市辖县,地处北纬23°03′50″至23°43 ′20″, 东经113°49′50″至114°45′50″。行政管辖总面积2858.36 km2,辖区包括17个镇和1 个管委会。

沙河流域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见图 2- 1。流域内各镇面积见表 2- 1。

图 2- 1 沙河流域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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